喬元兀 劉志博 本報記者 侯春強
3月10 日,撫松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內,申請執行人董女士將寫有“人民的好法官、為民辦實事”的錦旗,交到執行法官陳丙祥手中,連聲道謝。
事情源于董女士與李某的民間借貸糾紛。李某拒不履行還款義務,其名下無可供執行財產,案件陷入僵局。
不久前,董女士向執行法官提供線索,李某兒子將在撫松鎮某賓館舉辦婚禮,李某定會出席,建議法官借此機會執行。
執行小組決定采取 “隱蔽執法”。婚禮當天,警車停在賓館附近,待儀式結束,執行干警身著便衣找到李某。執行法官告知李某,婚禮前他們就在外等候,特意等慶典結束,是為顧全其顏面。經執行法官溝通,李某當場返還現金,雙方達成和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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