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睦與信任是夫妻關系存續的基礎,感情破裂,甚至已經產生暴力行為的夫妻關系,唯有及時終止才能保證當事人的人身權利不再受侵害。近日,吉林省江源林區基層法院審結了一起因家庭暴力產生的離婚糾紛,雖然被告在庭審中極力否認雙方感情破裂,但法院最終還是判決準許雙方離婚。 據原告稱,她與被告結婚一年左右,期間雙方經常因瑣事發生爭執,被告也多次動手毆打原告,且至今沒有任何悔過態度,在與被告多次協商離婚事宜未果后,為了不再受到被告的傷害,只得向法院提起訴訟。庭審過程中,雖然原告已經提交了被打后的受傷照片和當時報警的回執,但被告卻堅決否認原告的傷是自己所為,并且一再表示雙方感情沒有破裂,不希望離婚。期間被告還表示,原告在婚后一直與其他異性關系親密,但是其出示的聊天截圖卻都只是他個人含有猜測性質的話,并沒有實質上的證明效力,不僅如此,法官還在被告提供的聊天記錄中發現了"我只要有這事我還動手打你!"的話語,進一步確定了其毆打原告的事實。最終承辦法官認為原、被告雙方感情破裂已成事實,被告不同意離婚的理由不充分,因此判決準許雙方離婚。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,是國家發展、民族進步、社會和諧的重要基礎。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行為,不僅直接危害受害人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,還會導致家庭破裂,甚至引發刑事案件,嚴重危害社會和諧穩定。江源林區基層法院將充分發揮司法審判職能作用,積極延伸司法服務,依法維護婦女合法權益不受侵犯,織牢織密婦女權益“保護網”,為女性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提供指導,營造尊重女性、保護婦女的良好社會氛圍。 初審:郭小宇 復審:石巍 終審;曹夢南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