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全面貫徹落實《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(2023-2030年)》,進一步推進吉林省生物多樣性保護形成新格局、邁上新臺階,吉林省生態環境廳組織修編了《吉林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(2024-2035年)》(以下簡稱《行動計劃》)。 《行動計劃》由省生態環境廳會同全省16個中省直部門、2個中直單位研究制定,主要包括生物多樣性狀況、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、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領域與行動、保障措施四部分內容。 “完善生物多樣性保護協同機制,進一步整合優化生態空間布局,提升高質量生態產品供給,提高應對生物安全和外來物種入侵風險能力,加強高水平生物多樣性保護科技支撐能力。”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蔡寶峰表示,《行動計劃》的印發實施,對于吉林省生物多樣性保護事業發展,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。 《行動計劃》圍繞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新形勢、新定位和新動能,布局四大優先領域,包含健全生物多樣性保護政策法律法規、加強空間生態管控等內容,共24項優先行動,進一步明晰了吉林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定位、責任分工,明確了2030年目標和2035年遠景目標。 初審:郭小宇 復審:石巍 終審:曹夢南 |